本專欄的先前版本錯誤地陳述了財政部對稅收支出的估計。 它已得到糾正。
我剛剛審閱了一份手稿,其中作者再次提議將退休儲蓄的稅收激勵從扣除改為抵免。 我曾經自己推動這個想法,但現在認為這是一種轉移,可能會增加財政部的收入損失,對增加儲蓄無濟於事。
讓我們休息一下。
一點背景。 根據現行法律,退休儲蓄是稅收優惠。 雇主和個人會立即扣除對傳統退休計劃的供款,參與者無需為投資回報繳稅,直到退休時支付福利。 相對於那些以現金工資獲得所有收入的人,優惠的稅收待遇顯著降低了那些在退休計劃中獲得部分補償的人的終生稅。
給予退休計劃的優惠待遇使財政部付出了放棄收入的現值與給定年份開展的活動的未來稅收現值之間的差額。 財政部對 2021 年的估計為 1870 億美元,其中約三分之二來自 401(k) 類計劃。 這些都是很大的數字。
這些稅收優惠有兩個問題。 首先,他們給予高收入者最大的回報。 如果最高所得稅等級的單一收入者貢獻 1,000 美元,他可以節省 370 美元的稅款。 對於 12% 稅級的單身收入者,1,000 美元的扣除額僅值 120 美元。 讓激勵的大小取決於收入真的沒有意義。
其次,尚不清楚稅收激勵措施是否真的鼓勵人們增加儲蓄。 對丹麥數據的一項研究發現,大約 85% 的人是“被動”儲蓄者,他們很少關注稅收優惠。 只有 15% 是響應稅收補貼的“活躍”儲蓄者; 但他們將資金轉移到各個賬戶,而不是增加總儲蓄。
針對這些問題,許多政策專家建議用可退還的抵免額代替扣除額。 拜登的競選團隊建議,26% 的稅收抵免將是收入中性的,並會鼓勵更多低薪工人進行儲蓄。 我不再相信任何一個結論都是正確的。
在成本方面,抵扣抵免方案聽起來只是將部分稅收支出從高收入者轉移到低收入者身上。 然而,仔細研究後,如果高收入者將所有新儲蓄都存入不受提案影響的 Roth 401(k)s/IRA,則可能會導致更多的收入損失。 也就是說,高收入者將享受與現在相同的稅收優惠,而低收入者的稅收支出將增加。 簡而言之,雖然如果國家從頭開始,信貸幾乎肯定是構建儲蓄激勵的方式,但考慮到現有的退休基礎設施,這樣的改變可能會使財政部花費更多的錢。
更重要的是,從扣減到抵免的轉變對鼓勵低薪工人的儲蓄無濟於事。 在提供 401(k) 計劃時不參與的低收入者只是退休儲蓄問題的一小部分,大多數人可以通過自動註冊被捲入計劃中。
真正的挑戰是大多數低收入和中等收入者沒有被工作計劃覆蓋(見圖 1)。 目前,一些州正在通過自動 IRA 計劃解決這種覆蓋範圍不足的問題,即沒有計劃的雇主必須將其僱員自動註冊到 IRA。 我們需要聯邦立法來使自動 IRA 通用。
有趣的是,由於 Roth IRA 是自動 IRA 計劃的默認設置,並且如前所述,Roth 不受抵扣信貸提議的影響,參與這些計劃的低收入者根本不會從這種轉變中受益。
除了擴大對中低收入者的覆蓋範圍外,我們還需要通過擴大 Saver’s Credit 並使其可退還來增加他們的儲蓄。 Saver’s Credit 正是針對需要幫助並且可以在州自動 IRA 計劃中與 Roth IRA 一起使用的群體。 SECURE 2.0 採取了一些小步驟來擴大 Saver’s Credit,但不考慮使其可退還。
簡而言之,通用 IRA 以及擴展/可退還的儲蓄者信貸是增加低收入者儲蓄的方式——而不是擺弄稅法。